产品展厅
长期供应三聚磷酸钠 食品级
2025-06-17
产品详情
- 价格:9500
- 产品名称长期供应三聚磷酸钠 食品级
查看相似产品 >
- 简介
食品级三聚磷酸钠供货商,食品级三聚磷酸钠供应商,食品级三聚磷酸钠商家直销,现货供应食品级三聚磷酸钠,食品级三聚磷酸钠全国供应报价,食品级三聚磷酸钠批发报价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24),食品级三聚磷酸钠在各类食品中的用量上限如下:
乳及乳制品: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高温杀菌乳和调制乳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炼乳及其调制产品,用量上限为 5.0g/kg 等。
冷冻饮品:冰淇淋、雪糕类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风味冰、冰棍类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其他冷冻饮品,用量上限为 5.0g/kg。
水果、蔬菜、豆类、食用菌、藻类、坚果以及籽类等:蔬菜罐头,用量上限为 5.0g/kg;熟制坚果与籽类( 油炸坚果与籽类),带壳和脱壳的用量上限均为 2.0g/kg。
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: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(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)以及糖果,用量上限为 5.0g/kg。
水产及其制品:用量上限为 1.5g/kg。
面制品、调味品、酱油类:用量上限为 2.0g/kg。
饮料类:用量上限为 1.0g/kg。
使用时可单独或混合使用,用量上限以磷酸根(PO?3?)计。同时,使用应遵循适量、必需、安全、可追溯原则,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,不超过用量上限,仅当食品加工工艺需要时使用,不得滥用,使用无污染、无残留的三聚磷酸钠,并建立使用记录,确保产品可追溯。
...
联系我们
推荐产品